“不是,我不能理解。李老师昨天的视频我看了,在谢幕之后的部分,李老师已经明说了所有商业收益都将捐助。这应该算在公益行为里吧?怎么就侵权了呢?有没有大佬出来解释一下?”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表示确实侵权。因为李老师是的剧场出售了门票,是商业行为。捐助门票收入只能算是他个人的慈善举措,跟小剧场的商业性质没关系。如果李老师不卖门票公开首演,那就没问题了。

    当然,这是从法律上面来说。从个人道德角度出发,我觉得华旗文化这一波操作就是个智障!

    这么大个企业,跟一个六十多岁还在蓉店摸爬滚打的老人较真什么?真想维护版权,去网上抓盗版啊!

    一个盗版网站的收益,怕是李老师这小剧场收益的百倍!跟一个一心致力于用话剧传递正能量的老人家来什么劲?!”

    “日狗!华旗这波真的有些过分。这么大岁数了,认认真真的演自己喜欢的话剧,还摊上这种事儿,心疼李老爷子!”

    就在评论区一片沸腾之际,又是一条动态,更新了。

    “哀哉!”

    看到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再看到下面附加的一条音频文件,众人立刻点了进去。

    “哎呀、你瞧瞧我这人老糊涂,真是我立刻修正错误,诚恳道歉!”

    “首演收入一共是七千八百块钱。原本这部分钱是准备捐助给阿尔茨海默症疗养机构的,但是作为经济补偿我先给你们,您看成么”

    “侵权已经构成。你现在才做补救有什么用?”

    “凭我们华旗集团的法务能力,您至少得陪个十几万您信不信?”

    “这事儿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唯有你》这部话剧的版权,现在应该还在您手里吧?如果您有出手意向的话呢,不妨签了这份合同”

    “你们这不是欺负人嘛!每一句台词,每一处细节,都是我的心血啊!只给一万块钱的版权费,这是对我人格的羞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