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一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一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一。

    这种程度的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了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那时候他一身质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一侧有人举伞,一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一的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的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么说的?发烧的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的小伤小病,云集的态度都是扛一扛就过去了。

    发烧扛一扛就过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自己扛惯了,逐渐也不觉得有什么。

    就像云世初说的:“一个男人喝点酒算什么,发点烧算什么?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了什么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么可能用云世初的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么让他稍微舒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