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身**,身高将近三米的巨大兽人沿着木梯攀爬上了城墙,那巨大的兽人手里紧握着一把战斧,这把战斧的斧刃足足有一个成年人大小。
城墙上,原本50米间隔的篝火有了少许的变化,其中有十堆篝火被挪动了位置,变成了不到10米的间隔,而在城墙上的,也横七竖八的躺着几百具人类的尸体,这些人类尸体无一例外都睁大了眼睛,仿佛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一切。(11)
整个雷神要塞数公里的城墙上,至少有五十处木梯搭在了城墙上,大量精锐是兽人战士陆续爬上了城墙,这些兽人爬上来之后,立刻飞快的握紧手中武器,悄无声息的控制了城墙的通道。
十分钟的时间,至少5千兽人精锐出现在了城墙上,虽然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他们已经牢牢的控制住了人类从下面增援城墙上面的通道,人类与兽人攻守之势便在这十分钟内逆转。
一个干瘪的年老兽人被一个强壮的兽人背上了城墙,那个兽人恭敬的跪在地上,让这个年老兽人慢慢的从他的背上走下来。这个年老兽人便是兽皇最信任的智者,先知埃文,他依旧穿着一件醒目的白色毛皮衣服,脖子上挂着用不知名野兽头骨制成的项链,而手中则拄着一根用某种魔兽的巨大腿骨制成的图腾。
一个在额头有一道粗陋抓痕的强壮半兽人走到了这个年老兽人的面前,这个半兽人的样子与一般的兽人不同,他的皮肤不是绿色,而是小麦色。半兽人的身上也长满了茂盛的绒毛,看起来更像是一直直立行走的猛兽。他的手上戴着一对黑黝黝的钢爪,不过钢爪的样子也与普通的不同,更像是老虎的爪子。在这个半兽人的身后,一小截尾巴软绵绵的垂了下来,他走起路的时候,那一小截尾巴甩来甩去的,曾经有许多人都因为这一点嘲笑过他,不过他们的下场无一例外都成为了这个半兽人所豢养的宠物的食物。
尽管这个半兽人的体型远比先知埃文庞大,就算是四个先知埃文放进他的身体里都塞不满,可是这个半兽人却弯着腰恭恭敬敬的说:“先知埃文,我们已经控制了整段城墙。”
先知埃文嘴角裂开了一下,也许是在微笑。这个半兽人是兽皇亲卫鲜血卫士的首领,在兽人的首都比蒙堡有一个“鲜血角斗场”,那里每天都上演着无数的角斗,或是兽人对兽人,或是兽人对猛兽,如果那些身为奴隶的角斗士能够连胜十场便可以获得自由。
这个半兽人到底来至哪里,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但是他却在鲜血角斗场中连胜三十七场,甚至杀光了所有可以下场与他一战的对手,凭着这个战绩,兽皇忍不住亲自出手。那一场战斗到底如何,外人谁也不知,不过战斗之后,这个半兽人就成为了兽皇的心腹。
半兽人没有名字,也拒绝别人给他起的名字,他只有一个绰号,叫做“骜”,在兽皇的命令下,他亲自选拔了一批精锐,选拔的方法很简单,全都丢进鲜血角斗场,连胜十场就自动获得资格。这批精锐负责保护兽皇的安全,被人称为鲜血卫士,而骜也就成为了鲜血卫队的首领。
先知埃文用手中的图腾指了一下一公里之外的类“一号营地”,对骜说:“那里有超过10万的人类战士,我们的实力还不足,多忍耐吧。尽快打开城门,让雷的属下进来。”
“哼,那些人类虚弱之极,我一个人就可以干掉他们一千人!”骜有些不满先知埃文的命令,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先知埃文听见了骜的嘀咕,他微微摇了摇头,兽人天生勇猛,可惜大多数缺乏计谋,骜带着一千鲜血卫士绝对可以与十万人类精锐抗衡,可是为什么要白白把自己的实力折损在没有必要的地方呢。
“汉斯大人,我们不是提供给了兽人攻城的器械了吗,又何必冒着风险来毁灭这些呢?”一个佣兵小声的对汉斯说。
汉斯眼望着不远处的巨型抛石车,而他的手下,一些手臂上绑着白色亚麻布的佣兵和士兵正在往这些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器械上泼洒浓稠的油脂,而大约在200米外,就是人类的一号营地了。
城墙上,原本50米间隔的篝火有了少许的变化,其中有十堆篝火被挪动了位置,变成了不到10米的间隔,而在城墙上的,也横七竖八的躺着几百具人类的尸体,这些人类尸体无一例外都睁大了眼睛,仿佛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一切。(11)
整个雷神要塞数公里的城墙上,至少有五十处木梯搭在了城墙上,大量精锐是兽人战士陆续爬上了城墙,这些兽人爬上来之后,立刻飞快的握紧手中武器,悄无声息的控制了城墙的通道。
十分钟的时间,至少5千兽人精锐出现在了城墙上,虽然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他们已经牢牢的控制住了人类从下面增援城墙上面的通道,人类与兽人攻守之势便在这十分钟内逆转。
一个干瘪的年老兽人被一个强壮的兽人背上了城墙,那个兽人恭敬的跪在地上,让这个年老兽人慢慢的从他的背上走下来。这个年老兽人便是兽皇最信任的智者,先知埃文,他依旧穿着一件醒目的白色毛皮衣服,脖子上挂着用不知名野兽头骨制成的项链,而手中则拄着一根用某种魔兽的巨大腿骨制成的图腾。
一个在额头有一道粗陋抓痕的强壮半兽人走到了这个年老兽人的面前,这个半兽人的样子与一般的兽人不同,他的皮肤不是绿色,而是小麦色。半兽人的身上也长满了茂盛的绒毛,看起来更像是一直直立行走的猛兽。他的手上戴着一对黑黝黝的钢爪,不过钢爪的样子也与普通的不同,更像是老虎的爪子。在这个半兽人的身后,一小截尾巴软绵绵的垂了下来,他走起路的时候,那一小截尾巴甩来甩去的,曾经有许多人都因为这一点嘲笑过他,不过他们的下场无一例外都成为了这个半兽人所豢养的宠物的食物。
尽管这个半兽人的体型远比先知埃文庞大,就算是四个先知埃文放进他的身体里都塞不满,可是这个半兽人却弯着腰恭恭敬敬的说:“先知埃文,我们已经控制了整段城墙。”
先知埃文嘴角裂开了一下,也许是在微笑。这个半兽人是兽皇亲卫鲜血卫士的首领,在兽人的首都比蒙堡有一个“鲜血角斗场”,那里每天都上演着无数的角斗,或是兽人对兽人,或是兽人对猛兽,如果那些身为奴隶的角斗士能够连胜十场便可以获得自由。
这个半兽人到底来至哪里,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但是他却在鲜血角斗场中连胜三十七场,甚至杀光了所有可以下场与他一战的对手,凭着这个战绩,兽皇忍不住亲自出手。那一场战斗到底如何,外人谁也不知,不过战斗之后,这个半兽人就成为了兽皇的心腹。
半兽人没有名字,也拒绝别人给他起的名字,他只有一个绰号,叫做“骜”,在兽皇的命令下,他亲自选拔了一批精锐,选拔的方法很简单,全都丢进鲜血角斗场,连胜十场就自动获得资格。这批精锐负责保护兽皇的安全,被人称为鲜血卫士,而骜也就成为了鲜血卫队的首领。
先知埃文用手中的图腾指了一下一公里之外的类“一号营地”,对骜说:“那里有超过10万的人类战士,我们的实力还不足,多忍耐吧。尽快打开城门,让雷的属下进来。”
“哼,那些人类虚弱之极,我一个人就可以干掉他们一千人!”骜有些不满先知埃文的命令,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先知埃文听见了骜的嘀咕,他微微摇了摇头,兽人天生勇猛,可惜大多数缺乏计谋,骜带着一千鲜血卫士绝对可以与十万人类精锐抗衡,可是为什么要白白把自己的实力折损在没有必要的地方呢。
“汉斯大人,我们不是提供给了兽人攻城的器械了吗,又何必冒着风险来毁灭这些呢?”一个佣兵小声的对汉斯说。
汉斯眼望着不远处的巨型抛石车,而他的手下,一些手臂上绑着白色亚麻布的佣兵和士兵正在往这些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器械上泼洒浓稠的油脂,而大约在200米外,就是人类的一号营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