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高声呵斥她:“哭什么哭?你哥哥是你的仇人?让他打光棍你就高兴了?”

    静怡抽泣着问:“你让我什么时候嫁过去?”

    “五月你哥哥结婚,十月吧,你十月过去,家里一年办两次喜事,喜庆。”

    “我今年才十六岁。”

    “先办事,后领证。根子家也是这样。”

    三天后,静怡偷了二百块钱,从家里跑了出来。

    这一跑,就没有再回去过。

    辗转多地,什么脏话苦活都干,最后在柳城落了根。

    就这样过了两年。

    她在一个饭店做服务员时,认识了当时在后厨做饭的郑贵。

    郑贵比她大五岁,对她很是照顾,渐渐两个人萌生了情愫。

    谈了一年恋爱。

    静怡在二十岁这年,和郑贵结婚。

    她以为这是次新生,没想到是她的死劫。

    郑贵有女装癖,郑家人都知道,就她一个人不知道。郑老太太觉得女装癖是精神病,怕把这种病遗传给孙子,于是她和丈夫商量,最终决定让丈夫去把儿媳的肚子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