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路过一家酒吧,立马被一阵呛人的烟雾逼退。

    他忽然发现,自己和现代的城市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过去的十五年里,他的时间要么花在学校里,要么就是在部队中锻造自己。

    这个社会对于他来说太陌生了,所有人在他眼里就像一群乱蹦乱跳的猴子。

    “喂,别在门口挡路,捡垃圾到后门去,别挡着生意。”两个保镖模样的人厌恶的冲林秋挥挥手,就像是在赶苍蝇一样。

    林秋没来由的一阵苦笑,他穿着一身迷彩,还背着个迷彩包,跟那些打工仔没什么两样。

    “原来军人脱掉了军衔,在老百姓眼里就是个社会最底层。”林秋没有和两个保镖计较,转身离开了吵杂的街道。

    两个小时前,离开部队的那一刻他觉得很伤感,就像即将离家远游的孩子一样。

    可现在,他感到迷茫,军人这份职业不是光荣的吗?他们保家卫国,为了那些歌舞升平的陌生人们流血甚至付出生命,可当他归来的时候,为什么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农民工呢?

    他走着走着,一辆车忽然停在他的面前。

    因为停的太快,差点就撞到林秋。

    “想不想喝一杯,我请你。”车窗摇下,刘洋抽着烟,笑眯眯的看着林秋。

    “你”林秋对刘洋有些印象,就在今天他被宣布离开军队的时候,他看到过这个男人。

    刘洋弹掉烟头:“别婆婆妈妈了,是男人就跟我走,有点事想跟你聊聊。”

    林秋点点头,拉开上门上了刘洋的车:“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