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现在的曰本人,绝对不敢这麽疯狂花钱。

    买回游戏的威尔森一头钻进自己的公寓里。

    然後接下来每日他除了白天上班之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打游戏。

    最爽的就是每天在冰箱里掏出一瓶啤酒,然後一边在电视机前灌酒,一边玩超级马里奥兄弟以及其他不需要学习日语就能玩的游戏。

    後来慢慢的他开始玩到那些角sE扮演类的游戏。

    一开始他并不喜欢这类游戏,因为日语太多,他玩起来十分困难。

    但是出於对游戏的热Ai,他竟然开始主动学习日语。

    一步一步,哪怕很困难,磕磕绊绊的,他也还是坚持下来。

    足足三个多月的时间,他终於将日语学了个七七八八。

    事实上就连他自己都难以相信自己还有这种惊人的学习能力。

    他还以为自己的大脑早就已经退化了呢。

    然後,他开始正式接触那些角sE扮演游戏。

    自从真正沉浸到角sE扮演游戏之中後,他感觉彷佛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勇者与敌人的大战,拯救美丽的公主。

    这不就是妥妥的美式英雄主义的翻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