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这两家离岸公司分别注入资金后,李牧又用这两家公司的名义,分别向牧海远洋发起了股份收购要约。

    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作价五千万的价格,两家离岸公司,分别收购了牧海远洋百分三十的股份。

    原来李牧控股百分之百的股份,变成了,郁金香投资集团控股百分之三十,九州资产基金会控股百分之三十。

    李牧控股百分之四十的私人股份制公司。

    至此牧海远洋从一家刚刚成立的私人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家有海外投资公司,注资持股的合资公司。

    同时也从一家总资产只有一千万的小公司,一跃成为了估值过亿的中型企业。

    虽然李牧将股份进行了倒手,变成他表面只持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

    但是到目前为止,牧海远洋账面上的资金,还只是李牧早先注入的那一千万公司注册资金呢。

    更何况这一千万的资金,需要在银行里停留一段时间,才可以取出来,进行使用的。

    也就是说,虽然李牧卖出去了股份,但是卖股份的钱是属于李牧自己的,不是属于公司的。

    因此公司依然还是没有资金,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没有资金就无法进行远洋货轮的收购,没有资金也就无法进行货物的购买。

    同样的道理,既然已经是股份制公司了,李牧就不可能,拿他刚刚合法得到的那一亿的资金。

    私自投资给牧海远洋使用。

    那样的话,他前期做的工作基本上,就算是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