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搜搜,青阳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大到都成海啸了。”

    “师兄稍等。”鱼七说着就打开了搜索界面,一搜,点击头条,进去扫了大致一分钟,瞳孔逐渐放大了。

    新闻概要如下

    在税务、公安、海关及人民银行通力合作下,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成功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案件。

    2016年1月,青阳市国税局与青阳市公安局在青阳地区组织联合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摧毁团伙12个,摧毁犯罪窝点32个,查处企业567户,涉案虚开金额超480亿元人民币,是青阳历年来破获虚开案件规模最大、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本次案件涉及“海关票”信息被大量盗用抵扣。

    所谓“海关票”,即海关进口缴款书,是海关部门在企业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后为其开具的缴税凭证,可由进口货物的企业用来抵扣进项税款。

    在国内不少地方,连续有多家企业向税务和公安等部门反映自己企业的“海关票”信息被盗用。

    通过多重核查,警方初步确定涉案的“海关票”有20万份之多,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信息被1012户企业冒用抵扣,其中515户在青阳,占总数的一半。

    海关进口缴款书是如何被冒用抵扣呢?

    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经营企业在进口缴税之后,到申报抵扣前的1至2个月的时间差,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企业海关进口缴款书上的信息,提前冒用抵扣,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

    一般企业缴纳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农产品类税率为13,违法犯罪团伙一般通过05的税率购买‘海关票’的信息,并进行非法冒用抵扣。

    其后,不法分子通过黑色隐蔽渠道,进行非法虚开售卖,期间可非法获取虚开虚假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的5至55的手续费,下家企业则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由于一份海关进口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这意味着真正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同时也严重危害了国家经济领域的经营和竞争秩序。

    青阳专案组在对涉案企业进行核查时发现,98以上都是“非正常户”企业,实际经营地点和注册地点不符,是名副其实的“空壳企业”;剩余的2“正常户”,私下居然在做走私车的非法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