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最出名的维尔福旅店,从开业至今,几乎天天爆满。

    至于维尔福旅店第一层的酒吧里,则几乎永远都是人声鼎沸,极其吵闹。

    洛辰和洛天依两人推开维尔福酒店的大门,走进第一层的酒吧,看到眼前的情形,一起被吓了一跳。

    “这个地方只怕比金色蔷薇酒吧还要热闹多了……”洛辰禁不住赞叹道。

    金色蔷薇酒吧是维斯庞贝城内最出名的酒吧,也是维斯庞贝城的贵族子弟们最爱去的地方。

    维斯庞贝城内的贵族多如牛毛,成天无所事事的贵族子弟们更是比牛毛还要多了几倍,所以金色蔷薇酒吧内的生意一直很好。

    不过和这里相比,金色蔷薇酒吧里面的气氛尽管热烈,却也不会像这里这么喧闹。

    再怎么说,在金色蔷薇酒吧里的都是贵族子弟,多多少少也要讲究一些贵族风度,不会像这个酒吧里的人们这样放浪形骸。

    比如酒吧入口右边角落里,一名大汉就已经脱去了上身衣服,光着膀子正在和一个人拼酒,一边拿着足有洛辰脑袋大小的玻璃杯使劲向嘴里灌着粗劣的麦芽酒,一边还在大声嚷嚷着,麦芽酒的气泡混杂着他的唾液不停地向空中四周喷发,而他周围的几个人却根本毫不在意,大声地嘲笑着大汉,不停地催促他喝快点儿。

    洛辰看了看身旁的洛天依,本来还怕她不习惯这里粗俗的环境,却见她两眼放光,正盯着那拼酒的几个人使劲看,好像十分感兴趣一样。

    “我倒忘了,这小丫头和其他的贵族大小姐们根本不一样……”洛辰拍了拍额头,心中长叹。

    “哥,你说那个麦芽酒好喝么?”洛天依忽然拉了洛辰一把,指着那名大汉手中的啤酒问道。

    洛辰翻了个白眼:“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喝过。”

    “你不是满18岁了么?怎么会没喝过酒?”洛天依仿佛还不相信。

    “酒我喝过,可没喝过这种酒。”洛辰摇摇头,不再理会满脸好奇的洛天依,来到柜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