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叔好。”虽然这样,金城还是毕恭毕敬地行了一礼。

    金城虽然是金家人,但是因为不是长房而且母亲是一个奴婢,一直被金家家主所嫌弃。毕竟他是一个男人醉酒乱性的产物,自打出生就标志着一个上流男人的失节污点。所以,就算他回家,也只能在偏门的门房侯着,想见自己的亲大伯也得等上半天让一个下人来领。

    “听说你给金家带来了泼天的富贵,今天家主高兴,破例见见你,跟我来。”金三管家就像没有看到金城一样,满脸嘲讽地说道,把那个“泼天的富贵”咬得极重。

    走在路上,就连金城也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仔细看的话,这幢大院子比他印象中的要改变了很多,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已经不能来形容了,放眼望去,金家的繁华堪比宫殿。

    什么时候向来以勤俭、低调为家训的金家豪奢成这样?

    “没得浪费了这么高雅的院子,一股子铜臭味。”金城暗自腹诽。

    就连过往的仆人身上都穿着绸缎,还有一个个金家青年子弟,被一群丫鬟簇拥着嘻笑怒骂。看着他们酒色过度的身躯,金城又有点欣慰。和他们相比,自己的三个儿子虽然个个脾气古怪,不过要是论本事?哼!

    金家家主的

    房间。

    这里恐怕是金家唯一一个从里如一的房间了,当然,从外表看朴素异常。但是金城同样知道,仅仅面前那个不起眼的屏风就足以买下一座六进六出的大院子。

    金家现任家主金方端坐在案几后面,这是一个70左右的老人,不过保养的很好,面色红润,头发依然黑亮,从外表看也不过五十几岁。标准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看起来很是英俊。关键是那种浓浓的富贵气一点也没有商人的市侩和庸俗。他一直埋头看着一张卷宗,虽然十余年不见,但是他似乎并没有兴趣看看自己这个侄儿过的怎么样。

    “听说你有笔大生意要跟我说,什么生意?说吧。”依然埋着头,金方突然说道。声音威严而沙哑,带着一点点的疲倦和苍老。

    虽然金方无礼,金城却不敢放肆,他赶紧收回打量伯父的目光,低眉顺眼地说:“不知道家主可知道大燕西北之地的云州赤城和叶县?”

    “就是大燕发现祥瑞的那个赤城?和契丹国接壤的?”不愧是大楚第一富商的家主,身为如此富贵的人物,甚至直接控制四国一半的经济,却连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县城都能知道。

    “正是,伯父,那里大燕要开设和契丹国互市的茶马市。”金城的神态更恭敬了,家主就是家主,不服不行,他压抑着兴奋低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