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太贵不舍得撕,牛仔裤成了布条包着伤口。

    唐海正在弄这东西,忽然感觉到了动静,转头就看到林子里的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

    “卧槽,才干完虎鲸,不会又碰到老虎吧!”唐海拿起拐杖。

    这是一只很神骏的大马!

    “北美野马!”唐海眼睛一亮。

    很多人认为,美洲马是世界上所有马类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们的发源地。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美洲马去到了欧洲,然后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马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葡萄牙人把欧洲马带回到了美洲,这勉强算是一种‘出口返内销’。

    这些葡萄牙马适应了美国的环境后,开始疯狂繁衍,被人遗弃之后变成了‘北美野马’。到上世纪最多的时候,美国拥有野马数量超过200万只,然后反倒是欧洲野马完全绝种了,俄罗斯探险家寻找了许多年,没能在欧洲任何地方发现野马群。

    一提起美国,许多人就会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马为各种战争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机械文明发展了起来,美国人又开始认为北美野马无用了。

    首先北美野马身材高大、长得慢,这就导致了它们吃得很多。

    其次马的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营养,不像鹿肉那样补元气,不像牛肉那样补力气。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们没办法当做肉畜来饲养。

    美国当局觉得,北美野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资源,相当于1000美金,用来养牛羊将是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美国人又继续开始猎杀野马。

    一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才意识到了野马是重要资源,才设置了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