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报纸头版头条:变态小哥三米越窗盗男尸,是人性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凌云,这事我得拜托你一下了,只有你能帮忙。”

    “罗大哥,你但说无妨,我能做什么?”

    我朝众人正色道:“虽然这时间,殡仪馆人不多,但显然盗尸这种事根本不可行。万一被人发现,事就大了。所以,要看尸影,还得从正门走。”

    “哦,我明白了,你是想让凌云这个赶尸门的少当家替你驭尸!”阿芦得意地眨了眨眼睛道:“我说的没错吧?”

    “对!”我道:“门口的两个人交给阿芦。想办法将他们干翻。”

    “我?人家行嘛!”阿芦故作矜持道。

    “别装了,把你第一次见我那两招使出来,天下半数的男人都会倒下。阿芦把人麻翻之后,我和大头把人抬进去,然后凌云驭尸,让白启元自己从二号厅里走出来。”

    我看了岳稚川一眼道:“到时候,把你的帽子给他带上,免得太阳直射,曝了尸。我和大头在左右搀扶着,也就名正言顺出了大厅,如果没意外,没人会察觉到行走的是一具尸体。到了外面,看完魂影,凌云马上驭尸回来,整个过程最多也就三分钟,应该没问题。”

    岳稚川道:“到底是年轻,进的洗脚城还少,精气还都在,脑子确实比我好用,这个主意好。只是如此就有劳这位小哥了……”

    凌云正色道:“客气了。罗大哥是我朋友,白薇同样是我朋友,这事我义无反顾啊。”

    众人商量完毕,就开始实施计划。

    阿芦还特意补了个妆,花枝招展就除了去。

    我们透过休息室的门朝外偷偷看了一眼,果然,天下大多数的男人都是好色的,像我这样纯情的男人不多了。阿芦一过去,那两个身上还挂着黑纱白花的小年轻就不安分起来。眼睛直勾勾盯着这个甩胯骨轴子的妞,嘴里还不由自主地吹起了口哨。

    阿芦本来长的就属于那种浮夸型妩媚风的,一般人还真难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