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装傻还是继续,这是一个问题。

    拒绝还是回应,这是一个问题。

    这三个问题,混在一起便是同一个问题。

    手感很好。

    姜玉实在没有办法昧着这么大的良心,说自己不喜欢。而他的五指关节也并未在此刻僵硬,而是在神经反射的作用下本能地稍稍地合拢些许。

    本能——他知道自己可以克制得住这份本能。

    赵樱空的手速并不快,他想跑完全来得及,并且就算不跑,也可以让自己的手掌变得像是液体一般具备流淌性,从而不被安置在当下这个特定的区域。

    但他没有——他能够清晰地感知到自己心脏中的骚动,感知到自己脑内分泌的荷尔蒙,多巴胺,以及种种推动心绪运作的神经激素——他知道自己同样具备纠正它们的能力。但他此刻,却同样没有将它们进行任何程度调度的心情。

    他只是在想——

    ——啊……我总算明白,为什么红酒,要装在高脚杯里了。

    姜玉以前不喜欢任何酒类,但现在他觉得偶尔品尝一下红酒也没什么问题。姜玉以前总觉得电影里那些衣冠楚楚的家伙拿高脚杯的手势很别扭,但现在他总算明白,一件习俗能够流传至今,自然是有着一定的道理。

    他感觉自己有点口渴,如果换个场合,换个时间,他或许会仍不住啜饮杯中酒液。

    但是现在……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