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敌十八,想要制服他们,那简直是痴人说梦。这可不是武侠小说,哪有那么多绝世高手?所以,从一开始,洪凯山就是抱着必杀之心去的。

    再看这帮混混,那装备可真是豪华。每个人手上都握着两把单手冲锋枪,身上穿着防弹衣,腰间还挂着两把手枪和四个弹夹。这在洪凯山眼里,简直就是一堆闪闪发光的宝藏!

    战争中物资紧缺的问题屡见不鲜。别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子弹的供给,那都是捉襟见肘的。

    有时给你20发,有时仅有10发,甚至在一场战斗开始前,只给你4发子弹。

    4发子弹能有何用?这不是明摆着让人去当炮灰吗?

    然而,洪凯山就曾遭遇过这种情况。这还算是好的,想当年他还是新兵的时候,连枪都没有,只能从周边捡起一块称手的石头,就冲上了战场。后来,他的第一把枪就是杀敌后缴获的。

    他在战场的十五年,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

    杀人、舔包、睡觉。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盯上了这帮混混身上的装备。

    链锤所过之处,专攻人的要害。

    杀人,对洪凯山来说轻而易举。不让他杀人,反而更难。

    三下五除二干掉三个混混后,他顺手捡起那两把冲锋枪,对着剩下的十五人就是一阵疯狂扫射。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兀,那些人猝不及防,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狼狈地向一旁躲闪,或趴在地上,或藏身于墓碑之后。

    冲锋枪之所以名为“冲锋枪”,就是因为它是为冲锋而生。

    纵使此刻敌众我寡,处于下风,但两军对垒,气势上绝不能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