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能拖到最后一个回于家大院吗?
于铁涯仰头喝掉大半壶,叹息道:“我承认,工作能力、处理问题的灵活性等等不如你,要是你主持民政局工作肯定比我轻松,我就是这个性格好办法呀!爱省长那边帮我说说,实在是……唉,苦不堪言,苦不堪言呐!”
方晟轻轻拍他的肩,道:“我理解,我理解,年后帮你提提,有消息及时联系。”
这边才喝完,于道明歪了歪嘴,于正华和女朋友上前敬酒。
于正华居然谈恋爱了,而且大年三十带回于家大院吃年夜饭,这让大家很意外也很高兴。
于秋荻觉得类似古代的“冲喜”,于道明却为儿子转性大大松了口气。
刚从美国回来那几年,于正华象犯了邪似的,看什么都不顺眼,动辄要推倒重来,动辄要三权分立,于老爷子直骂于道明猪油蒙了心,不该送于正华出国留学。
后来发生夜总会事件,令于白两家险些擦枪走火,幸亏方晟从中周旋才化解一场风波。于家把于正华打发到国家博物馆,让他在故纸堆里修身养性。
还别说,这几年与古籍、古玩等打交道,使得于正华领悟到博大精深的东方文化,正治方面开始追求进步,通过于家谋了个小组长的头衔;生活方面也接了地气,经同事介绍结识了对面——故宫博物院的法语导游艾夏。
艾夏是土生土长的老北京,父亲开出租,母亲因企业效益不好办了内退手续,属于地道的平民阶层。
原本于道明不同意,总觉得于家的子弟应该门当户对,怎能……怎能跟平民阶层联姻?
反倒是于云复劝他,说正华老大不小了,考虑到他几年的情况能安下心来恋爱、成家就是难得的进步,你还挑三捡四,不怕打击正华的积极性?
在家人的劝说下于道明见了艾夏一次,第一印象还可以:艾夏具有北京女孩那种大大咧咧、不拘泥细节的脾气,又不那么粗线条,温婉可亲间有种居家小女人的气质。
最让于道明满意的是艾夏的眼神,清澈明朗,不象柏美薇那么深沉似水,总觉得里面有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