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一群毛都没长齐的鼻涕娃,竟然个个骑着新车子,脖子挂着弹弓,跟在陈凌和小青马之后直接成了一支‘壮观’的车队。

    时不时,瞧见了野兔的踪迹,便会立刻捏着手刹停下来,站在他们村的农田旁抄起弹弓就打,打得还贼准。

    遇到了交公粮的车,这群小鬼头还会齐刷刷的拨弄起铃铛来,如果路宽,就加速超过去,如果路窄,就下来推着车子,或者趁机全部停下来,把车子扎好,站在路边排成一排去撒尿。

    这种时候,要是有人问他们新车子咋买的,那就更好了。

    一个个就挺直了小胸脯,满是得意的说是他们自己攒钱买的。

    然后像是小鸭子一样,叽叽喳喳的炫耀自己怎么攒的钱,享受大人们的愕然和夸赞。

    他们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等到了晚上,再跟着陈凌带着打到的猎物回村满载而归,这种感觉就更好了。

    因为野兔是能卖钱的,是孙艳红要收购的。

    他们就又能攒钱了。

    是啊,货运站每趟车回来,就有人给顺路把兔子啥的带到市里去。

    自己人收购,价格很不错的。

    除了兔子,也有野鸡啥的。

    相比野鸡来说,陈凌对野兔的做法上,使得野味更有独特的风味,也更受欢迎。

    当然野鸡也不是不好,只是到底不如家养的土鸡油水多,吃起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