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啊...”朱琳决定给方招娣介绍一下江弦,她原意是想等那家伙找她的时候再说,结果这个大忙人一直都没来过。

    “朱琳,有人找。”正洗头发的室友托着湿漉漉的头发喊。

    “哎。”

    朱琳答应一声,趿拉上凉鞋,忙乱出去,朝外面一瞥,杏眸刷的娇柔几分,“怎么傻乎乎的大中午过来?你看你晒得跟个煮熟的螃蟹似得。”

    “本来想着过来找你一块吃饭来着,半道儿给新华书店的人截了。”

    朱琳眨巴眨巴,“新华书店的人截你干啥?”

    “他们在文化宫搞一书市,请我这位青年作家,去给读者签名。”

    “这是好事儿呀!证明你成名了,你都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讨论你的小说,我现在不管在哪儿,都能听着《芙蓉镇》,连我室友也在看。”

    朱琳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的江弦意气风发。

    她这崇拜可比虎骨酒还顶事儿!

    “说起来。”他提议,“咱俩去百货大楼买点吃的吧,回来给你同事分分,我也认识一下她们。”

    “成,我换件衣服去。”

    再一抹身出来,朱琳已换了件碎花上衣,长裙,圆口小皮鞋,人造革的,带跟。

    她咯哒、咯哒在江弦面前踩一圈儿,小声问:“行不行?”

    这货极挑剔的扫上一眼,阳光澈净,岁月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