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跟小儿子一起被腰斩于市。腰斩就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腰斩后,神志还能保持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相当残忍。李斯临刑之前还跟小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他这时候才想功成身退,跟儿子牵着猎狗打兔子去,可是没机会了。

    此句古言的意思其实就是所谓的狡兔死,走狗烹。

    李斯一个著名的国士,著名的大秦宰相,就这样消亡于世间,确实是令人惋惜。

    不过,这都是他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这是避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