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幕后金主有钱,那他卸任后,就可以获得金主给的钱,反正是不会亏的,因而他也没有必要去直接收别人的钱。

    总之,只要允许政商旋转门存在,把原来的腐败给换个花样,那就不存在腐败了。

    华夏人笨,一直不知道这么搞,现在又不允许这么搞,政商旋转门就是一种新型腐败,所以不允许。

    如果允许政商旋转门存在,所谓的受贿行为就成了一种企业支付给官员的报酬了。

    马如龙此时与胡中来的关系,虽然不是政商旋转门的关系,但是两人相当于合伙做生意发财,从表面上看,胡中来没有受贿,可是暗中马如龙早已经将胡中来应得的部分放在一个账户里,胡中来随时可以使用。

    虽然很隐蔽,但是胡中来知道这是不允许的,是不是腐败,他心里头清楚的很。

    而花国的人则不会考虑这些,他只考虑,这事符合不符合法律,也就是所谓的法治,如果符合法律,就是杀人放火又有什么?

    法律至上说起来很迷惑人,看上去大家都很平等,但是却不思考法律是谁制定的,而且制定了法律,一定会有漏洞是不是?

    而利用法律漏洞的人都是聪明人是不是?

    这就催生了律师行业的发达,不然花国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律师,并创造了那么多的Gdp呢。

    为什么花国的法律多如牛毛,以至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什么时候会触犯法律,除非他愿意花钱请一名律师。

    如果普通老百姓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如何成就所谓的法治?难道法治就是为懂法律的人服务的?

    可不是咋的,法官、律师和检察官在花国地位最高,不就是因为他们最懂法律,有钱人可以聘请好律师,普通老百姓如果想干什么也要咨询律师,离开律师寸步难行。

    把法律搞成这么多的花样,就是为了所谓的法治?

    法治的确重要,但是如果搞成了繁琐主义,那就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了,华夏除了要遵守法律,还要讲礼义廉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