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会儿了,汤姆到底是个大小伙子,这些事情他当然明白。

    他自己手里就有枪,虽然是把生锈的枪,但是可以唬人,慢慢推开‌门下了车,就看到不远处,刚才开‌枪的那个歹徒慢慢往前爬着,终于,爬着爬着,一口气吐出来,这应该也是死了。

    刚才博士说过,不要动现场的任何东西,以及,那个装满东西的箱子必须带走。

    因为这箱子东西是无主的,显然,属于对方随机从土里挖出来的。

    如‌果三个人都死了,那汤姆就是唯一的知情者。

    不要以为你不贪财就没事了,这箱子东西害死了三个人,你要不拿走它,就会有无尽的麻烦。

    等到案发‌现场被人发现,找到箱子的人,那些人可不会认为这个地方只有一只箱子,反而会认为逃走的汤姆,肯定带走了很多东西,那他将受到无穷无尽的追杀。

    最好的办法就是带走箱子。

    三个死者已经死了,佛罗里达又是著名的一言不合就拨枪,今天还是好朋友,明天一个就会嘣了一个的地方。

    它会被当成是普通的口角凶杀案,汤姆也就只是一个逃脱的受害者了。

    从死者身上翻到钥匙,汤姆又把现场检查了一遍,把丢在地上的金币都捡了回来,上了车,就对博士说:“叔叔,你等我,我明天就回国,我再也不要呆在M国啦。”

    “不要多说话,听我指挥。”博士沉着的说:“你不会有事的,现在开车,往南部海湾,我给你地址,先去一个地方放下东西,然后报案,找警察。”

    还报案,找警察?

    FBI整天四处追他,他要报了案,不立刻得被警察送给FBI?

    而且在佛罗里达,汤姆不认识任何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