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共就走了四五十公里,这对贾珑的行程而言,不蒂于重大打击。

    今天不想重蹈覆辙的话,还真就只能在这种泥泞道路上赶。毕竟路再差,那也是路啊。

    哗啦——

    烂泥路的路边,一头刺猬般的动物,猛然在路边甩身奔跑,逃窜到灌木丛内。

    “哇,红眼的针鼹吗?居然在人类聚居地附近如此活跃,看到人还知道逃跑……这这。”

    贾珑眼尖,很快就发现这只逃离开刺猬般动物,是一头红眼动物,而且连它的种类都看出来了。

    贾珑悻悻然的再望望树丛,却见针鼹早已不见踪影。

    “单从这条头红眼动物的出现,就能看出希里山脉这边,红眼动物多么猖獗了,直接走到路边,也不怕人?也不知有多少普通人被这些数量众多的红眼动物袭击啊……算了,找不着就不找了。”

    追究一只红眼动物的下落,那会没完没了的。起码这只红眼针鼹见了人会逃,说明它渐渐从红眼动物,转变回有一定动物本能的动物了,这样攻击人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不过刚才可是澳洲针鼹呢,大家知道吗?这是我们地球最古老的哺乳动物之一,还是澳洲国五分硬币上的动物。它的特点很有趣,大概因为很古老的原因,所以与一般的哺乳动物哺乳方式不同,雌性针鼹没有乳、TOU,**是由腹部的皮肤渗出***供幼崽舔食的呢,是不是很有趣?”

    贾珑看了看灌木丛,没想到这只红眼动物是针鼹,心里还是有点惋惜的。毕竟如此古老且只在大洋洲和南大洲生存的动物,就此变成了红眼动物,非常可惜。

    呱唧、呱唧。

    在红眼动物与红眼人,四处出没的时期,本就车辆不多的南大洲道路上,根本没有任何一辆车子行驶在路上,起码贾珑走了约有半个多小时,没发现车辆途经身边。

    刚才她还走过一个由三栋小木屋组成,并没在导航与情报系统里出现的小小村子,或者说村子都不够,只是孤悬于外的散户吧。

    可小心翼翼在这路边的三栋小木屋外探头探脑张望一下,贾珑眼神一黯,放弃了寻找人迹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