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发生的事情,让东北军将领扬眉吐气,却让臧式毅大为惊慌。他命令东北军外交官王明宇找到了林久治郎,提出有事好商量。
这天晚上,林久治郎到了长官公署重新谈判,提出了四项条件,分别是:
一,道歉。
二,处罚责任者。
三,赔偿一切损失。
四,保证以后不得再有类似事件。
林久治郎除了提出这四项条件之外,更是在每一条后面都负有一个解释:
第一条,必须由兴安区首长行之,东北军政府在媒体和外交正式场合进行。
第二条,安中国法律自行处罚。
第三条,除行礼马匹作价赔偿外,须按日本陆军抚恤条例,中村大尉按阵亡抚恤之。
第四条,洮索铁路之间设,可购买满铁剩余材料,并准许日本人在兴安区购买土地从事开荒耕种。
这四个条件,几乎每一个都是不合理的要求,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
首先,在这件事情上,中国方面没有任何做错的地方,中村是间谍,他被抓到就应该被处死,何来道歉之说。
处罚责任者,赔偿一切损失,这两条同样也都是极为不合理的,尤其是那个中村震太郎要按照日本国条列抚恤,显然是对中国的侮辱。
最厉害的,是第四条。允许日本人在兴安区购买土地从事开荒耕种,这是变相占领中国人的土地,兴安区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而且是中国人的居住地,日本人购买土地耕种,算是哪门子事情!?而且谁能保证这些日本人在买了土地之后霸占下来不走,谁能保证这些日本人不是日本军人而且有进行间谍活动的可能?
这天晚上,林久治郎到了长官公署重新谈判,提出了四项条件,分别是:
一,道歉。
二,处罚责任者。
三,赔偿一切损失。
四,保证以后不得再有类似事件。
林久治郎除了提出这四项条件之外,更是在每一条后面都负有一个解释:
第一条,必须由兴安区首长行之,东北军政府在媒体和外交正式场合进行。
第二条,安中国法律自行处罚。
第三条,除行礼马匹作价赔偿外,须按日本陆军抚恤条例,中村大尉按阵亡抚恤之。
第四条,洮索铁路之间设,可购买满铁剩余材料,并准许日本人在兴安区购买土地从事开荒耕种。
这四个条件,几乎每一个都是不合理的要求,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
首先,在这件事情上,中国方面没有任何做错的地方,中村是间谍,他被抓到就应该被处死,何来道歉之说。
处罚责任者,赔偿一切损失,这两条同样也都是极为不合理的,尤其是那个中村震太郎要按照日本国条列抚恤,显然是对中国的侮辱。
最厉害的,是第四条。允许日本人在兴安区购买土地从事开荒耕种,这是变相占领中国人的土地,兴安区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而且是中国人的居住地,日本人购买土地耕种,算是哪门子事情!?而且谁能保证这些日本人在买了土地之后霸占下来不走,谁能保证这些日本人不是日本军人而且有进行间谍活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