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夏初亲眼看到老吴用特流利、特标准的英语给一个外国人指了路,还不要脸地问人家要了两张美元做酬劳。

    夏初刚认识老吴的时候,他也就不到四十岁,抛开邋里邋遢的胡子和头发,单看五官还是很端正的,有股书生气质。

    整日对着大杂院里那帮目不识丁的混混,老吴满肚子的学问无处可用,颇有几分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遗憾。

    后来,大概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学识,又或者是实在闲的没事干,老吴逮着空就把夏初和阿路抓来听他上课,恨不得把自己前半辈子学到的东西通通灌到他俩脑袋里。

    当别的孩子还在奥特曼和芭比娃娃堆里打滚的时候,小夏初已经能帮着孙叔算账了。

    孙叔是团伙里的老大,团伙的大小事情都是他说了算。要不是看到夏初还有这么一点点利用价值,恐怕早就把她当做累赘给丢掉了。

    再长大一点后,老吴慢慢能接到一些做黑.账的活,他自己懒得动弹,就找来夏初帮忙,顺便给她分点零花钱。

    老吴为人很大方,本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原则,每次一拿到钱,就像是跟谁赌气似得,立马就要挥霍完。

    夏初和阿路作为他的小狗腿子,没少跟着沾光。

    日子过得看似粗糙,实则也有精致的地方。

    比如,老吴会瞒着孙叔偷偷带他们去游乐场,去电影院,还去过南城最贵的那家旋转餐厅。

    老吴的存在,是夏初和阿路暗无天日的童年里唯一的光亮。

    微弱的阳光偷偷照进缝隙,让阴沟里的曼陀罗长成了向日葵。

    不过,相较于夏初,阿路就没那么幸运了,身体相对强壮的他早早就被带了出去,每天跟着东奔西跑,从十四岁开始就再没时间跟着老吴上课了。

    想到阿路,夏初的心又揪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