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沈滨就只有她一个闺女,这金山银山最后肯定会归了她谷梦雨,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座私港若是经营好了,她所能掌握的资源比现在不知多上多少倍。

    她虽然不象柳鹏那样忧国忧民,更欠缺柳鹏的长远目光,但她非常清楚,若是真把这座私港经营好了,谷家就成了黄县第一豪强!

    那么她何必象今日这么窘迫到要手拿银剪对着心口随时自尽的地步,只要自己一声令下,随时就能动员起来几百名亡命之徒来。

    至于经营这座私港可能会遇到的惊人风险,跟衡王府带来的惊人压力相比,根本算不上了什么!

    因此凡事先虑败后虑胜的谷梦雨这一次毫不犹豫地推进了这笔买卖:“江女侠说得太好了,我觉得这笔买卖咱们就应当合伙来作,但是我有个建议,这买卖我们得三家合伙,利润也要三家一起来分!”

    江清月提出三家合伙,谷梦雨也同样提出三家合伙,但是思路却完全不一样。

    江清月之所以要三家合伙,自然是要保持均势。

    若是柳鹏与沈滨合为一家,那江家哪怕在私港之中占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到时候也处于极度弱势的地位,但只要将柳鹏与沈滨分成两家,让柳鹏继续保持独立地位,江家不但能游刃有余,说不定还能占到大便宜。

    至于谷梦雨提出要三家合伙,想法却不同,若是只有两家合伙,说不定江清月就直接占去了一半的分额,大家势均力敌。

    若是三家合伙,那江清月就只有三分之一的份额,自然就处于弱势的地位。

    虽然思路不一样,但是最后定下来的方案都是一样的,柳鹏就直接敲定下来:“好,咱们三家合伙做这事,咱们登莱的老百姓就有指望了。”

    江清月也说道:“咱们三家合伙,在这登莱辽海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既然三家合伙,那现在江清月就不是什么不清不白的外人,而是自己人了,沈滨当即说出了内情来:“那以后江小姐就是自己人了,咱们三家合伙,第一桩要务就是怎么把令尊救出来!这事原来只是我一句话的事情,但是现在知府老爷之前格外关照过几次,稍稍有点难办了”

    他也知道江浩天虽然在登莱没有什么名气,但在外面却是有名的大人物,既是大海商又是一方豪强,兵强马壮又经历了许多大场面不说,而且经营有术,攒下了一份不薄的家业。

    同江浩天一并被押进牢里的十几个江浩天旧部个个也都是悍勇之辈,而且还有几个文武双全的精明干练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