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胖老板又给自己和林成各倒满一杯,“先前这杯不算,从现在开始我请客。”大概是遇到了知音,胖老板也很爽快。

    林成也很高兴,在异国他乡遇到个有共同爱好的人,确实不容易。林成好酒也不知道是后天的培养,还是遗传了爷爷和父亲的基因,林成的爷爷就是个好酒的人,一天三顿,顿顿不拉。

    “我叫布朗,不过这名字很少有人叫,他们直接就叫我朗姆。”

    布朗很健谈,对小镇拉蒂那显然是非常熟悉,因为他在这里开酒吧已经十多年了。

    “朋友,你不是这里的人吧?来这里可要小心。”布朗眼中闪着一种别样的光,这也是林成第一次从心宽体胖的布朗眼中看到了一丝精明的光。这是一种大智若愚。

    “呵呵,我当然不是,我是来玩的。”

    “拉蒂那虽然距离罗马不远,但是却没有游客会到这里来,因为罗马的导游们都清楚拉蒂那是黑手党的老窝。”

    林成静静的看着布朗,听他说,“来这里的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黑手党分子,你显然不是,因为你身上没有黑社会的味道。而另一种则是来寻仇的,不过帮派火并不可能一个人来,所以你是先探路的先头部队,不过东方人的黑帮来到罗马,属于客场作战,不易不易。”布朗摇着头,显然对这个东方年轻人来送死的行为感到很难理解。

    虽然布朗说的不全对,但是毕竟也相差不多了。看来这个酒吧胖老板远远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么迷惑人。

    林成笑笑,“呵呵,这个,喝酒,喝酒。”

    林成笑的意思是他看出来了,这个叫布朗胖老板虽然精明,但是却绝对不是约翰家族的人,因为如果是,那布朗不会跟他侃侃而谈,他应该是想办法脱身,去报告约翰家族的打手。

    事实证明,林成想的很对,因为闹事的人来了。

    “朗姆,给我们老板送一打酒就去,对,就要最好的朗姆酒,今天我们老板要招待个客人。”门里进来四五个壮汉,每人都是一副撇着嘴的模样,仿佛世界所有人都欠他钱一样。

    布朗笑了,是一脸的苦笑,“我说,吉姆老大,咱是不是能把去年的酒钱给结算了,你知道我进货可没法赊账啊。”

    叫吉姆的人,根本就不摆布朗,他脸色不摆布朗,但是手臂却一直摇摆,“行了,行了,你个胖子别在这里给我废话,你把酒吧开在这个小镇,我们每年一度的黑道大会,你不知道挣了多少钱,就这么几瓶酒,你还老是叽里呱啦,我们约翰家族是欠钱不还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