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酒店开到和平饭店对面,也算是酒店行业大亨了,肯定也是有底气跟和平饭店这样的老牌子叫板。

    李昌松点头,却没有一点自傲的意思。

    他把酒店开到这又如何,俯瞰过去,正火热朝天动工的大部分都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和姑爷的手笔,他实在生不起一点比较之心。

    “老喽,不得不承认,精力体力都跟不上了。”他已经在长江以南开了三十多家连锁酒店,单是魔都的繁华地段就开了七家,但现在越发慵懒。

    自从闺女怀孕,他也期待外孙的降生,什么财富权势跟外孙相比都不值一提。

    他现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浇花养草陶冶性情之上,以至于老鲁说他怂了,老了老了没了卵子。

    他心里不屑一顾,更不屑于争辩,他这一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鬼子骑着高头大马肩挎刺刀长枪从他身前耀武扬威,初入商海受挫时对手的冷眼讥讽,小有身家时的光鲜亮丽。

    到如今,他没了争名逐利的好强心,他真的觉得自己的钱够了。

    怂?他当然不怂,当年他可是活埋过人的,尽管是吓唬也埋了不是?

    懒?娘的!他年轻那会,生产队的驴都没有他勤快!

    现在他只想多活几年,甚至大言不惭的要长命百岁,人哪有活够的,好死不如赖活着,越活越想活,尤其他的日子还这么好。

    要说遗憾,曾经有过,他没获得个完整的学历,始终没迈进文化人的圈子。

    回想起来也是猪油蒙了心,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羡慕文化人的呢,大概是小鬼子肆虐的时候,即便以小鬼子的凶残毫无人性,面对文化人也要礼让三分。

    但那帮文化人呢,大部分没骨气的当了汉奸,他当时大概是羡慕嫉妒恨的,既痛恨这些投敌叛国的软骨头,又羡慕他们有当汉奸的机会,人生第一次觉得原来文化这么重要。

    他脑子不笨,读书很灵,但家里却没有支持他念书的条件,那又能怎么样,他没读几年书,也不耽误他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