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一些小公司,甚至于一些工作室而言,购买能够将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的设备,很有可能会让他们倾家荡产,所以这才会出现这么两种不一样的合作方法。

    当然了,因为合作方法不同。

    对应收费方法也会有些差异。

    自己搞全息转化的话,那只要给一笔全息转化授权费就可以了。

    算是一种技术的转让授权。

    虽然价格比较贵,但是以后只要是他们集团名下的软件游戏,都可以随意使用这个技术转化,并不需要之后再进行二次或三次付费。

    而由乔木旗下公司进行全息转化的话,那是属于转化一次收一次费,可以直接交钱,也可以先不交钱,回头从利润里面扣,这也算是乔木对小作坊以及小公司的扶持。

    帮他们省点钱。

    免得还没赚钱公司就先倒了。

    这样的合作方法,总体来讲大家都还是比较满意的,因此几百份授权协议很快就在乔木的主导之下签署好,而乔木也立刻将相应的全息转化技术分别交付给各大集团。

    至此,协商会议才算是结束。

    会议结束后,各家自然是全都赶忙各回各家,既是想要抓紧时间吃透全息转化技术,也是想抓紧时间把自家的游戏转化成全息游戏。

    及时上架抢占市场。

    不过,他们还是太天真了。

    他们旗下的那些游戏软件虽然能够直接转化成为全息游戏,但是因为他们本身画质和特效比较差的原因,即使被转化成了全息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