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柳少爷。”

    这两个提了包裹走了,留下齐瑄一人站在马车旁,孤零零的目送着两个急走的背影,嘴角流露一丝阴谋得逞的笑意,“夏末啊夏末,你也有今天,叫你尝尝被人抛弃的滋味……”

    ……

    两个多月前,齐瑄下了班回来,做了几样精致小菜,倒了二两黄精酒,给自己解乏解饿。吃下饭菜,碗筷懒的收拾,都丢在洗碗池里。

    自去泡了个澡,睡前追一篇网络。只为这个作者叫‘夏末’,跟她的前任是同名,因此有些兴趣了。

    这篇‘赘婿’讲了一个面目俊朗的书生,原本是一位宰相之子,而今家道中落,被抛在乡下长大,书也念了几本,只是贫穷的饭食无依,就去富商家里做教书先生,与富商家里的一位小姐结识,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的故事。

    故事烂俗到不能再烂俗,却高高的挂在首推金榜上,叫人纳罕不已。

    里面有个男二最喜欢勾搭男主,偏又有一个小姐的贴身丫头看上了小姐。这一个基,一个百合,又被富家小姐恩赐在一块儿,是这本最大的亮点——狗血的亮点。

    这狗血的,又因为作者本人的人设太过强大而引起关注。据读者间传闻,貌似作者是手握千万订单的女总,闲来无事的女总决定写一些伤春悲秋的文字抒发抒发钱太多的忧愁。

    齐瑄才懒的理这些八卦,她是看文不看作者,管它狗血不狗血,也不过是疲劳的工作之余打发时间的东西,想看就多看一点儿,不想看,就丢开手去。

    她看了会儿,就休息了。

    齐瑄梦里有鸡叫,叫什么呢?她很不耐烦的将被子盖过头顶,捂了又捂,公鸡打鸣不止,让她十分恨气。

    大吼道:“谁家买鸡做宠物了。”住宅楼里总有些不三不四的住户,喜欢养猫,养狗,养各种小动物。他们任由这些猫叫嚣,任由这些狗大半夜的叫个不停,扰人清梦。

    齐瑄说的时候就坐了起来,想要摸电灯开关,摸到的却是木头。她还以为自己搞错了,多摸了几下。

    奇道:“我的电灯开关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