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当中没有人家,赵家军团也就大胆起来了。为了节省时间,董锐也是直接下令,各部就地找房屋入宿,第五团留下来守夜。

    半个小时候,三万人的部队已经部进入小镇,小镇的人口不过五千余人,房屋也就那么多。不过这些士兵们早已经习惯了通铺,对于周围的战友们各项小动作也都习以为常。所以,整个房屋入住下来,还有几间空余。

    这几间空余的房屋当然是用来当做了会议室,以及董锐的住所。他堂堂一个将军,在不必要的时候,是不会跟那些士兵挤在一起睡通铺的。

    “唉,苦命地人就是得干苦命地活呀。”老祝坐在一个巷子口擦拭这自己的枪,他是第五团的一名士兵。今天被分配到这个巷子当中巡逻。

    周围的几条巷子都有个歇脚的地方,唯独他这条巷子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没啥可守的并不代表不能不守。在哪里都是一个样的老祝干脆就坐在了巷子的中间。有些寒冷的他在巷子当中寻找几块木块用怀中的火石点燃了一堆火堆,烤着火。

    “喂,老祝原来你在这里值班呀,我还以为你去南面的镇口上呢。看到这里有火堆我就过来了,没想到是你。”说话的是寸头,二十多岁的一个小伙子。

    老祝两手放在火堆上,扭头看向寸头,疑惑地说:“寸头,你不是在面馆巷子值班吗?怎么跑这里来了?”

    “这黑灯瞎火的哪里有人?你看我身上,走的时候还忘了穿背心,比你穿的还薄,这不是看见火堆了吗,来蹭个火。”寸头挤眉弄眼地说。说着,身子还往火堆边靠了靠。

    老祝笑着拍了拍寸头的肩膀:“你小子,可是非常的机灵。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在这里值班?再者说我们隔着这么条街,我这火头蹿天上去了?你能看到。”

    寸头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还是老祝你看人清楚。”

    接着,寸头从自己的枪头上拉出一个东西。在这夜色当中老祝也只是注意到寸头这只鼠,却没有注意到他枪上面绑着的是什么。

    “这味道可是难搞哟。”

    寸头拉近到火堆旁,老杜才看到竟然是一只肥硕的大豆虫。豆虫的身上还有一半没有褪去的茧子。

    看到有吃的,老祝顿时眉眼色开,笑道:“没想到寸头兄弟还能想到我老祝。”

    “哎,说什么话呢。我们可是好兄弟,我怎么会忘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