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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杨执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也只是双方合作的开始,离真正开店成功还有很多困难需要自己去克服。

    首先是合作模式,刚开始他们只愿意以代运营的模式合作,由他们仓库发货,所有费用由他们支付,品如只能拿到他们销售额的服务费。

    也就是说品如帮他们卖出一个亿可以赚五百万,十个亿可以赚五千万。

    对于以后来说,一年卖几十个亿还是轻松的,但这个年代,年销售能卖一两个亿就不错了。

    扣除自己内部的人员及办公成本,赚几百万一年还是太少了。

    要知道做这样一个项目,得浪费太多精力,完全是得不尝失。

    洛修还不如拿这点精力去做其他事情,或许还能赚更多。

    因此洛修坚决走经销的模式,要求新品折以下拿货,折扣款则以~折拿货。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可以赚得更多,操作起来也更灵活。

    坏处是自负盈亏,所有费用得自己支付,且大量拿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洛修可不相信自己做耐克还能做亏本,所以经销模式是他一定要争取下来的。

    为此洛修也是到处走关系,花钱送礼。

    私下达成了很多协议和承诺,总算说服他们采用经销模式。

    “老板,耐克的开店申请被打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