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宗的弟子都要入世历练,当经历过人间的劫难,才有悲悯的心肠,这是三百年前天衡宗创立之初就有的规矩。天衡宗这一代下来历练的弟子是明字辈,明尘虽然是尊者,却也还是遵照祖训,下山来到离星城。

    宗门庇护各城,派遣一个弟子来城池庇护,也是让弟子学习人间的俗事。宗门给明尘安排的地方就是离星城,可惜没待多久,又要辛苦同门的其他弟子来替换她,她要亲自回宗去。

    这本不合规矩。

    但例外众多,一来,她是宗主候选,早已提前下过山历练过,满足历练之期;二来事出有因,交给别人总是不放心,她亲自来往速度更快;第三,则是身为尊者,难免意外之时需要调用她的力量。

    所以,来接替她的人哪怕辈分较高,也没有多说什么,二人趁着天还未亮时简短地交接过铁印——城主一枚,来此地的弟子一枚。明尘怀抱一只探头探脑的小狼,狼崽叼着一根肉干笨拙地咀嚼,看明尘嘴唇翕动了几下,凭空吊起一只狐狸在空中,紧紧跟随。

    临走前,她嘱咐道:“师叔,等城主来,劳烦帮我问问,那个叫阿素的孩子醒了么,有没有好生照顾,届时可送信给我。”

    对方自然答应了。

    程锦朝垂着耳朵,她夜里醒过来,忽然意识到自己咬着尊者的手指,血气正渐渐恢复,伤口也缓缓愈合。而她吸食的那些精血对尊者来说似乎不值一提,尊者枕着石桌小憩,就那么毫无戒备地摊开手任她取用。

    她着实吓了一大跳,脑子里涌上一些细碎的记忆,不由得紧张起来,暗道自己古怪的念头蓬勃生长,竟然叫自己在尊者面前丢脸。

    索性闭着眼,装忘记好了。

    尊者没有杀她,她本该平静的心又惴惴起来,仿佛头顶悬一柄剑,随时落下,她耳朵都要朝后撇了,害怕了一阵子,将心勉强放在肚子里,悄悄吐出尊者的手指蜷缩到一旁。

    明尘手指微动,程锦朝瞥见月色下被自己咬湿的手指,这才忽然感觉到自己缺了条尾巴,可狐狸本来就是该有一条,心里也没有多少异样,她又挪了挪,把尾巴搭在明尘尊者的手指上搓了搓,擦净了,伤口渐渐愈合。

    斜着眼看明尘尊者,对方并没有睁眼——睁眼了也看不见,只是撑着脸一动不动。

    她又想了想,把前爪搭在尊者的手上,眯着眼睛睡着了。

    程锦朝觉得,她想被明尘尊者杀死的决定是好的,因为明尘尊者是世上顶好的修仙者,她死在她手里才是好的归宿,像是一个梦想着做好妖的妖该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