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布浑身浴血,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楚军将士了,但他依旧在坚持,越来越多的匈奴兵围杀过来,却是一个接一个葬送了性命。

    长戟断了,那就再换一把,战马死了,那就下马步战。

    季布一个人吸引了数万匈奴追兵的目光,这些匈奴士兵的脑海中都在问,他到底还能杀多少人?

    没有人怀疑他们网住了一条大鱼,但偏偏死的却是他们。

    如果说鬼将和斗篷兵受多少伤流多少血都不死让人恐惧,那么一个人毫发无损的斩杀数百人甚至上千人,而且还拥有无穷的体力,所展现出的就是一种无敌的姿态。

    王境霸气熟练掌握之后,一举一动都有着爆发的效果,意味着更快的攻击和闪避,只要体力跟的上,乱军之中便可横行无忌。

    季布嘴里含着一颗体力药,每隔一段时间就嚼上一口,始终让自己保持着充沛的体力。

    终于,匈奴的斗篷军抵达了战场,普通的匈奴兵主动让开,强者就应该让怪物去击倒。

    季布扔掉了随手捡来的短矛,拔出了自己佩剑,赫然正是其中一把复制天子剑!

    “砍头,还是刀剑一类的武器方便一些。”季布朝着敌将勾了勾手指。

    “杀了他。”一名面色惨白的鬼将轻轻一挥鬼爪,让周围的斗篷军对季布展开了围杀。

    骨阿的下场历历在目,能够以多欺少的情况下,谁还会冒险亲自去拼命?

    咔嚓!咔嚓!咔嚓!

    一颗颗人头飞起,没有人会想到,拥有不死之身的斗篷匈奴军同样不是季布的对手,只不过死法都换成了斩首罢了。

    但是有冒顿此前屠杀那九百多名逃兵的例子在前,这支斗篷军再无一人退却,而是纷纷下马疯狂的对季布展开了围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