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白鬼子自己打自己,岂非好事?

    于是李峰和拜客的几位老大一起,很是跑了一些影视公司。

    最终还是李闲云主动提出了一套方案:由易胜传媒给予制作保底。

    举个例子,比如好莱坞的甲影视公司要做一部电影,预算一个亿。

    那么由他们做剧本,立项,筹组演员班子,做前期预演,最后提供影棚,其他部分则交由易胜传媒全权负责。

    在此期间,双方会成立一个项目资金,甲公司向该资金注入一个亿。

    然后约定拍摄后,就由乙方易胜传媒开搞,期间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乙方自行承担。

    无论实际使用多少,反正只要按你的要求完成就行。

    完成之后,乙方将片子交给甲方,由甲方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该片。

    如果甲方接受,则项目资金里的一个亿归属乙方,也就是说,拍摄成本由甲方出。

    如果甲方不满意成片,则项目资金里的那一个亿归还甲方,同时片子交给乙方。也就是说,这片子易胜传媒自己买了,相当于自己出品。

    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乙方拿到了全额预算,甲方则最大程度降低了风险:他们几乎就是贡献个剧本费,影棚使用费,制片人费,预演导演和选角导演等少量人员的成本——这部分乙方不会跟他们结算,不然你就一点压力都没有了。

    这部分的付出换来的就是片子出来后,甲方拥有第一选择权。

    觉得好就拿,觉得不好就不要。

    对甲方来说,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永远不用担心超预算,更不用担心片子拍烂了,因为你有选择权,风险降到了最低,前期付出相当于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