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逸闻在卡座的最边上落了座,问服务生拿了杯酒,一边慢慢地喝,一边静静地看着彭晖他们群魔乱舞。

    是的,他放松神经的方式,就是看他们发疯。

    就在这时,他忽然注意到了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女孩子。

    因为其他彭晖他们带来的女孩子,或者是在这儿玩的女孩子,这个时候不是在嬉笑喧闹,就是和彭晖他们抱成一团在疯狂地扭动。

    可是那个女孩子,却和他一样格格不入——她一手拿着一杯酒,两条腿盘在沙发上,低着头在那儿旁若无人地刷手机,仿佛在自己家的沙发上那样悠然自得。

    因为要抬起头喝酒的缘故,他才得以看清对方的脸庞——一张鹅蛋脸,五官长得都很精细小巧,皮肤很白,白得感觉连血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整个人的身材很纤细,应该说是极瘦的那种。

    像个吸血鬼美人儿。

    不知道为什么,程逸闻的脑子里突然就晃过了这个形容词。

    酒吧艳遇对他来说只有“想”和“不想”的区别,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发生。以他的外形,什么都不干都会有女孩子主动过来邀约,最终结果对他而言也就是点头和摇头的动作罢了。

    当然,他鲜少主动出手,除非遇到特别对自己胃口的类型。

    程逸闻坐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吸血鬼姑娘,这时拿着酒杯,从沙发上起了身。

    他走到那姑娘身边坐下后,侧过头看向她:“你是彭晖的朋友?”

    那姑娘正专注地盯着手机,似乎像是根本没听到他的话一样。

    他微微蹙了下眉,猜测可能是这儿实在太吵了,对方没听到,于是只能又耐着性子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那姑娘的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